司法案件中,有些比較複雜的程序,為了節約司法資源,會出現強制律師代理 的規定。
·




司法案件中,有些比較複雜的程序,為了節約司法資源,會出現 #強制律師代理 的規定。
我們因此常遇到有人來問,是否可以只出「掛名費」?書狀和資料他可以自己準備。
作為愛惜商譽的登龍律師團隊,這種要求我們一律回絕。
因為我們認為,任何需要出現律師名字的程序、文件,出名人都必須要為此負責。
會提出只給律師掛名費的人,不是為了省錢、就是對自己太有自信。
請讓我們大聲重申: #專業有價 。
羊毛出在羊身上,花多少錢,就是買多少價值的服務。
重點永遠在於問題是否有被順利解決,而不是你省了多少。
*****
另外一種律師害怕的奧客,就是聽不進律師風險分析的人。
#律師倫理規範 第28條規定:「律師就受任事件,不得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。」
律師能做的,就是依據現況、證據進行完整的分析,並且幫助當事人擬定最適合的訴訟策略。
但是,當事人永遠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、以及一切選擇負全責。
當你來找律師時,一切都已經發生了。
當你願意信任、委託一名律師幫你解決問題,就請相信律師,不要自己滔滔不絕講個不停,請仔細聆聽律師的建議,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決定。
當你下定決心,我們就是你的衝鋒槍、就是你的防彈衣。
請讓我們成為你伸張正義之路的堅強戰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