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首例柯文哲貪污案准公開播送!

司法首例
柯文哲貪污案准公開播送!
講到法庭辯論,一定有許多民眾都會以為律師就像電視上演的一樣,
滔滔不絕、帥氣拍桌(?)、交互詰問問倒證人、霸氣為當事人主張權益
今天法院裁定准許柯文哲貪污案件公開播送,大家可以在宣判5天後,公開法庭言詞辯論以及宣判的錄音錄影。
這在司法史上應該是首例,也可以想見檢察官跟律師都會做足準備,為案件卯足全力辯論。
在律師的工作中,其實絕大多數的「法庭說服工作」,不是用「講」的,而是用書狀「論述」的。一般開庭時間只有15到20分鐘,法官或檢察官才不想聽你長篇大論,有什麼主張請「用書狀陳報」。
不過,通常在刑事案件最後的辯論,法院會給辯護人好好暢所欲言、對案件進行整體辯論的時間。我自己每次都會先把稿寫好,然後開庭時才可以有條不紊、條理分明的論述。
柯文哲等人貪污案可以說是社會最受矚目的司法案件之一,非常期待檢辯雙方的辯論表現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