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登龍勝訴案例分享-公司負責人被訴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案,一審到三審大獲全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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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登龍勝訴案例分享-公司負責人被訴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案,一審到三審大獲全勝】
#登龍勝訴案例分享系列
A女士與B先生合作做生意,由A女士擔任公司負責人,結果生意失敗,A女士決定退出,將公司資料交給B先生善後。不料,B先生竟然把公司帳戶交給詐騙集團使用,導致公司的帳戶內竟然有被害人的款項匯入後,再遭人提領或匯款的紀錄。
因為公司的負責人一直是A女士而沒有換掉,檢察官因而認定當事人涉犯 #幫助詐欺 #幫助洗錢 等罪,提起公訴。
A女士感到非常冤屈,委任本所扶停雲律師、謝沂庭律師擔任辯護人。律師們透過 #整理時間軸 #調閱公司卷宗 #傳喚有利證人 作為 #無罪辯護之證據資料基礎,再輔以清晰的邏輯思維,明確告知法院,當事人確實對於 #離開公司後,公司的帳戶遭 #合夥人/公司股東非法利用,絕非當事人所能料想到,因此,當事人欠缺 #幫助詐欺 #幫助洗錢 之主觀犯意!
一審法官皆採納本所律師的辯護策略,給予無罪判決。未料,檢察官對判決結果不服,提出上訴!二審時,本所律師特別強調 #曾有前科不代表本次有犯罪,公司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,A女士沒有得到任何報酬,顯然並沒有 #把帳戶賣給詐騙集團成為人頭的犯意,此外,公司資料是交給公司同事處理清算程序,A女士完全沒有公司帳戶竟然會被拿去給詐騙集團使用之 #預見可能性。
二審法院在詳盡調查證據資料後,採納了本所律師精準的辯護策略,判決駁回上訴。結果,檢察官居然又上訴到三審。這次,本所律師直接針對檢察官的上訴主張上訴不合法,三審法院同意我方見解,上訴再度駁回。A女士終於贏來等候許久的正義,開心地拿到 #無罪判決 證明自己的清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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