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賀!行政訴訟勝訴!
吊扣的車牌回來啦!
狂賀!行政訴訟勝訴!
吊扣的車牌回來啦!

登龍成功案例分享
狂賀!行政訴訟勝訴!
吊扣的車牌回來啦!
相較於一般常見的民、刑事訴訟,還有一類訴訟,是我們口頭上說的 #民告官 。
其中一種大宗類型就是人民對於 #行政機關 違法的處分,請求法院 #撤銷 的訴訟,這就是所謂的 #行政訴訟。
行政訴訟由於人民的勝率極低,所以受理行政訴訟的行政法院,曾經一度被戲稱為「駁回法院」(大部分案件都駁回人民的請求)。
不過,這次本所受當事人委託的 #撤銷吊扣車牌處分 的行政訴訟,便取得了勝訴!
下一次,如果遇到認為不合理或違法的行政處分,千萬別再摸摸鼻子自認倒楣,趕快來找律師諮詢吧!
事情是這樣的。
當事人把車子借給太太開,太太開車時,遭後方車輛輕微擦撞。太太報警後,警方對太太實施酒測,太太的酒測值落在0.17mg/L,雖不構成刑法的公共危險罪,駕車時也沒有任何醉態,但稍微超過了行政法規定的標準。
因此,警察開單舉發車主也就是當事人,市政府便裁處當事人要吊扣車牌兩年。
當事人尋求本所 #扶停雲律師 #謝沂庭律師 的法律協助,經本所兩位律師研究後,發現市政府吊扣車牌所依據的法條(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前段),已經被最高法院明確指出,駕駛人跟車主不同人時並不適用!
也就是說,除非車主 #明知 駕駛人酒測超標還不禁止其開車,否則不能只因為駕駛人酒測超標,就吊扣車主的車牌!
本案中,行政機關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前段吊扣當事人的車牌,即為不合法的處分。
因此,行政法院撤銷了吊扣當事人車牌的處分,判決我方勝訴!
有任何關於 #吊扣車牌 #酒測值超標 相關的法律疑問嗎?
歡迎諮詢本所 #謝沂庭律師 #扶停雲律師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