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爾麗偷拍案
和解條款是封口費嗎?
愛爾麗偷拍案
和解條款是封口費嗎?

愛爾麗偷拍案
和解條款是封口費嗎?
愛爾麗集團在煙霧偵測器中藏攝影機的案子,
從五月初爆發以來延燒至今,
相關人士等多人遭到羈押。
根據新聞指出,
愛爾麗此事件後展開退費和解程序,
但退款同意書中,含有要求消費者「拋棄民、刑事請求權」之條款,
引發封口嫌疑。
事實上,
律師在協助促成和解時,
一定會要求雙方不得再就同件紛爭對對方提告,
如果已經提告者,應當撤回。
提起刑事告訴的權利固然無法事先拋棄,
而且涉及 #非告訴乃論 的罪名,
檢方仍然可以主動偵辦。
但這種條款是為了能夠徹底解決糾紛,
避免一方拿錢之後仍然違約向他方提告,
因此仍有存在的意義。
如果是要封口,應該是以 #保密條款 來達成。
本事件中,有看到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室主任接受採訪,
說明該條款屬於和解性質,消費者可以自行評估是否接受。
這就是本事件這個條款存在的答案與意義。
因為愛爾麗診所偷拍事件,
許多醫美診所人人自危。
登龍國際法律事務所也有醫美診所客戶,
近期接獲不少客戶詢問:「診所到底可不可以裝監視器?」
答案是:可以,但要看裝在哪裡。
1. 公共區域(候診區、走廊、櫃台):
為了保護病人安全與診所人員的工作權益,這些空間容許錄影,
但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告知義務,在明顯位置張貼告示,讓進入的人清楚知道這裡有監視器。
建議直接標示「錄影中,請微笑」,明確、親切,也符合法律要求。
2. 診間、手術室、治療室等私密空間:
病患可能處於脫衣、麻醉或暴露隱私部位的狀態,依刑法第315條之1,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,本身即構成犯罪。
因此錄影原則上應事前取得病患明確的書面同意,
並載明錄影目的(如醫療糾紛防範),
影像應設定存取權限、定期刪除,
僅能在保護病患權益時調用,不得外流、不得挪作他用。
清楚告知,是合法的基礎。
醫美診所糾紛多,又涉及醫療行為,
在做任何決定之前,
真的建議都要與律師討論,
才能保護自己、也維護消費者權益,
一方賺錢,一方變美,
皆大歡喜。

